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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积极推进新时代湖北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05-08 阅读: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推进新时代湖北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这是继2020年10月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之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该文件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系列文件,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主攻方向,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该文件共35条。主要措施是:

一是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导师和辅导员队伍的主体育人作用,坚持党建育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选树一批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工作队”“企业发展服务团等实践育人品牌。二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高水平大学要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应用型大学要加强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增强快速响应需求能力。三是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北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加强基础学科和基础前沿领域相关学科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围绕湖北四大产业集群”“四大基地光芯屏端网、大健康两大万亿产业及十大重点产业,加快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四是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推广两院一园(学院+研究院+产业园区)模式,鼓励培养单位与市县、企业共同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五是锤炼优良作风学风。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人民科学家”“最美科技工作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的宣传, 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建立诚信激励、失信处罚机制,营造作风学风建设良好氛围。六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破体制机制壁垒,鼓励培养单位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及相关机构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探索本硕博连读培养、硕博贯通培养、直博培养;打造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教学案例;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改进研究生教育评价,力破五唯,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七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鄂教研20211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湖北研究生

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系列文件,我厅研究制定了《推进新时代湖北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研究生教育的地位更加凸显。各培养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认真研究制定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教育系列文件,结合本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办学定位和基础条件,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统筹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统筹研究生教育和双一流建设,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三、切实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党委会、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切实解决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要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成立研究生教育专门研究机构,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动态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及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培养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7日


推进新时代湖北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

一、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

1.坚持党建育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研究生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党支部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研究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

2.坚持课程育人。加强思政课程建设,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四史学习教育。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探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有机结合。按照教育部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部署,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3.坚持双队伍育人。导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是育人的两支重要队伍。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鼓舞研究生。要配齐建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置,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

4.坚持科研育人。建立科研育人导向机制,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全过程,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发挥科研育人作用,鼓励研究生参与重大项目攻关,投身科研报国。在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等环节加强项目内容的政治审查和伦理审查,强化科研诚信考核。

5.坚持实践育人。加强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宽实践育人途径,扎根荆楚大地,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各类实践育人活动,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工作队”“企业发展服务团等实践育人特色品牌,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青春责任、高远志向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典型。

二、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6.分类分层推进学科专业建设。高水平大学要开展基础学科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工作,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医学攻关、数字经济、生物育种等基础前沿研究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打破学科壁垒,建设跨学科专业研究和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体系。应用型大学要加强应用学科专业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增强快速响应需求能力。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合建,重点建设一批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应用学科专业。建立双一流建设学科、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校级重点学科三级学科分层建设体系,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7.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培养单位要定期研究制定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着力布局一批支撑国家战略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学科专业;重点建设一批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学科专业;优先设置一批前沿、新兴、交叉、边缘以及本地区特色学科专业和急需、空白学科专业。撤销一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培养质量不高的学科专业。

8.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制度。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制度,根据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对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学科专业,探索建立政府、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受教育者等多元主体合理分担办学成本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探索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调查。

三、加快高精尖缺人才培养

9.聚焦人才培养方向。服务国家战略,加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瞄准基础前沿领域,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围绕急需紧缺领域,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相关学科人才培养。服务湖北四大产业集群”“四大基地光芯屏端网、大健康两大万亿产业,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及北斗、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创意、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加快相关学科人才培养。

10.优化招生计划供给。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招生计划调节机制,综合考虑师资水平、重点科研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攻关任务,新增招生计划向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高校倾斜,向培养急需人才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培养单位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要通过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北需求。部属高校要积极争取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11.改革考试招生制度。针对高精尖缺人才培养目标,突出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适当扩大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规模,提高直博生比例,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探索本硕博连读招生办法,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1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破体制机制壁垒,鼓励培养单位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及相关机构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探索建立通过专项任务培养研究生机制,以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问题的专项任务作为研究生课题主要来源和培养载体。深化研究生学制改革,实行弹性化培养管理,探索本硕博连读培养、推进硕博贯通培养、直博培养,探索开展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加强产学研协同培养,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机构联合培养,鼓励高水平大学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研究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强化研究生创新训练,实施一批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建立健全研究生助课助教助研制度。支持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

13.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培养单位统筹财政投入、科研收入等各种资源,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校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大对人才培养、应用研究、基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

四、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

14.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加强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支持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导向,设置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发挥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优势,培养国家急需紧缺人才。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和重大课题攻关,推动机制、平台、师资等交叉渗透,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

15.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积极创建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推广两院一园(学院+研究院+产业园区)模式,在产业园区建立产业学院和研发机构,鼓励培养单位与市县、企业共同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培养单位加强乡村振兴研究院建设,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培养单位与高水平科研机构、骨干企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方式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鼓励设立产业导师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50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16.完善激励机制。发挥资助奖励、考核评价、科研成果权益分享等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科研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招生计划、经费投入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培养单位倾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向有效落实产教融合机制的培养单位倾斜。

五、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7.压实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在思想引领、考试招生、学业指导、学术规范、科研管理等方面承担重要责任。导师要加强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模范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

18.严格导师岗位管理。培养单位要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思想政治、考试招生、精力投入、履职尽责、学术规范、经费使用、师生关系和岗位选聘、岗位培训、岗位变更、岗位退出、考核评价等方面细化管理措施。

19.建立健全导师培训制度。建立国家、省、培养单位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建立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养单位要对首次上岗导师岗前培训实现全覆盖,在岗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培训效果考核。

20.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培养单位要研究制定导师评价考核体系,采取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作为重要内容。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导师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鼓励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对师德失范、履职不力的导师,视情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六、锤炼优良作风学风

21.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把科学家精神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加强人民科学家”“最美科技工作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年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营造崇尚科学、坚守诚信的学术氛围。

22.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将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反对圈子文化等作为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编发内容全面、规则详实的研究生手册,组织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23.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系统观念,建立以党风建设引领学风建设、以校风建设推进学风建设、以品格修炼涵养学风建设的科学道德与作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研究生科研诚信档案,建立诚信激励、失信处罚机制,在评奖评优、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视情给予优先或限制,营造作风学风建设良好氛围。

七、打造优质教学资源

24.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前沿,制定研究生教育课程标准,完善课程体系,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健全教学内容审批机制。规范教材建设,鼓励学科实力雄厚的培养单位科学规划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生优秀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面向社会需求和真实情境开展案例编写,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参与案例库建设。

25.实施教学质量提升项目。建立定期评选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案例制度,建设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案例展示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培养单位要加大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投入力度,着力打造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案例。鼓励培养单位积极参加教育部和相关专业组织开展的优秀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案例、示范培养基地等评选活动。在省级教育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26.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培养单位要根据办学实力和目标定位,积极创建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基地、高端智库等教学科研平台,依托平台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着力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有条件的培养单位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一批国际合作研究与创新示范基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制定。

八、改进研究生教育评价

27.改进学科评价。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依据办学传统与发展任务、学科特色与交叉融合趋势、行业产业支撑与区域服务,探索建立分类评价体系,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围绕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用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贯彻落实破五唯要求,瞄准一流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分类评价,实现以评促建。在学科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学科育人导向,把人才培养成效作为学科建设水平的根本标准,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探索代表作评价,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对重点领域学科设置相对宽松的建设评价周期。

28.改进导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导师思想政治素质,突出教育教学科研实绩。完善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师德师风、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精简人才帽子,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29.改进研究生评价。培养单位要研究制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学术学位评价重点突出知识理论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专业学位评价重点突出应用导向及应用技术创新能力。树立科学成才观念,把理想信念、品德修养、学术诚信、科研水平、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服务等作为研究生评价重要内容。

九、夯实质量保障

30.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等研究生教育质量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采取相应政策联动措施。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校、学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机构,二级培养单位要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31.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紧扣考试招生、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实行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监管。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学位论文盲评制度,博士学位论文要实现盲评全覆盖,硕士学位论文要逐步扩大盲评比例;建立健全校级学位论文抽检制度,逐步加大抽检比例,鼓励培养单位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制度。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进行分流退出。

32.加强外部质量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逐步扩大抽检比例,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培养单位要统筹运用学科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评估结果,合理参考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评价结果,研究分析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并加强整改。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并在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33.完善治理体系。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教育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校、学院(部、系、所)两级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切实履行学位授权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导师选聘、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健全校、学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3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培养单位要围绕研究生教育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查漏补缺、修改完善,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35.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研究生培养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配齐建强研究生院(处)和学院(部、系、所)专职管理队伍,保障办公条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