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管理、实施、评估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学校专项规划,指导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2.负责国家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方针政策、发展动态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开展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研判和学校竞争力比较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改革发展中重大专项、主要工程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编制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协调学科资源配置、学科布局调整等工作;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学术会议和梅楠讲坛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和申报的组织与统筹工作;负责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评估、调整与申报的管理。
5.负责研究生教育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学籍管理、培养方案制订、教学过程管理、培养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调等工作;负责学位授予审核、学术不端处理和学位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位点立项建设经费的预算申报组织、协助财务部门核拨相关建设经费、学位点立项建设日常经费开支审查等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