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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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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坚持产业化、市场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为突破口,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一、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稳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规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推进粮食稳产提质增效,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500万吨以上。发展环保高效型畜牧业,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生猪良种培育,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序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稳步提高特色水产品种比重。推动油料扩面增效,发展高油酸菜籽油,在油茶、核桃、油橄榄适生区大力发展木本油料。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序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创响一批知名品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300个产品品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农业从以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1。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淡水品(小龙虾)、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柑橘、蔬菜(食用菌)、油料、道地药材等主导产业,打造十大千(百)亿优势农业产业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景观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美丽乡村(镇)、休闲农庄、休闲渔业综合体。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打造5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产值过亿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龙头企业与农业主导产业联动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着力培育一批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壮大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做强一批出口型龙头企业,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瞄准行业细分领域,建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在现代种业、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领域,引进一批头部企业。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开展“村社共建”和联合社培育,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的家庭农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0个。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家庭农场”“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社、邮政、农业服务公司等面向小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坚持科技兴农,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攻关,推动在绿色高效生产模式、智能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加工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重点农产品种子库建设,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打造现代种业新高地,建设种业强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3%以上。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高水土肥利用率,推动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植保无人机、无人驾驶农机、农业机器人等在规模种养领域普遍应用,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彰显乡村特色风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规划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范乡村建设秩序。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建成一批具有荆楚风貌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提高农房抗灾能力,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二、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持之以恒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实现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利用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生态循环水网等多种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县整镇、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坚持建管并重,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红色头雁”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建强村党支部战斗堡垒。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力量,推进村民自治、基层法治、乡村德治有机结合,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推动乡村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专栏7  乡村振兴重大工程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工程、两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节点建设工程,提升收储调控能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建成集中连片设施完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4500万亩以上。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评价、良种繁育等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建设“武汉·中国种都”。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改造和建设一批动植物疫情及疫病监控中心(监测站)、区域中心、实验室。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优质水产品、特色蔬菜水果、肉制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全省新增冷库库容185万吨。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进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创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50个。

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荆楚大地”、京山桥米等粮油品牌,宜昌宜红、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赤壁青砖茶、武当道茶、英山云雾、襄阳高香茶等茶叶品牌,潜江龙虾等水产品品牌,大别山黑山羊等畜牧品牌,宜昌蜜橘、秭归脐橙、罗田板栗等水果品牌,洪湖莲藕、随州香菇、洪山菜薹等蔬菜品牌,蕲春蕲艾等中药材品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程,整县推进一批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三乡”工程,吸引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热爱家乡的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农业保险惠农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农房抵押、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实现形式。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推进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持有或参与经营分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2000个集体经济强村。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省市县镇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粮食收储、农垦、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确保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防贫减贫大数据平台,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入支出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实施差异化帮扶政策。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升完善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运用脱贫攻坚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振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将脱贫摘帽地区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统一规划、一体推进,实现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有机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上有效衔接。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实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乡村振兴相关举措向脱贫地区倾斜,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防止返贫的格局。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一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原则,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确保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系统梳理可以由前置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许可事项,推动行政许可“能减尽减”。清理简并重复审批,严防变相审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一业一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收费标准,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自助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覆盖度和便捷度。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坚持公正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加强反垄断、价格、广告、合同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要素市场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实行全覆盖严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四、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定期调度、集中攻坚,实施清单管理,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发挥其政策宣传、意见征集等桥梁纽带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托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全省非公企业投诉平台、“12345”热线等,优化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推动企业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开展营商环境试点示范创建工程,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关键领域突破创新。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金牌“店小二”队伍,营造“人人是环境”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定不移发展国有经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推进市值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证券化率。开展充分竞争类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进一步畅通惠企政策传导机制,推行“免申即享”。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楚商精神。

三、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进一步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公有产权与非公有产权,消除对产权的所有制歧视,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度,形成清晰界定所有、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等产权权能的完整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防止选择性司法。

四、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供应链金融,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积极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制度,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以政务数据依法公开带动各行业数据依法公开,释放数据要素市场红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第三节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培植壮大地方财源,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壮大地方金融主体实力,积极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建成全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数字化应用系统,推动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发展线上业务。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金融新业态。深化投贷联动试点。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第十章 统筹推进新基建和传统基建 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以优化提升、协同联动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坚持交通发展为人民,围绕畅通通道、织密网络、提升服务、融合发展,完善“三枢纽、两走廊、三区域、九通道”综合交通运输格局,加快构建引领中部、辐射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

一、畅通对接国际国内综合运输通道

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为骨干,优化完善京九、京广、随岳、襄荆宜、十恩南北方向和福银、沪汉蓉、沪汉渝、杭瑞东西方向的“五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形成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成渝等经济区大能力、高速化通达,与城镇发展轴、重要产业带有机衔接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发挥黄金水道优势,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着力深长江、畅汉江、缓解三峡瓶颈、打通南北通道,加强各类运输方式衔接,打造长江、汉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中欧班列(武汉)能力建设,构建国际铁路“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高效集疏运体系,打造中部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陆上主通道。依托航空枢纽,大力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对外空中通道。

二、织密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加快建设“一主两翼”中心城市高效连通的快速网、市州快速通达的干线网和城乡深度延伸的基础网,建成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建设全省“四纵四横四斜”高铁骨架,推动形成武汉通达10个方向和襄阳、宜昌多向放射格局,高铁营业里程达到3000公里。加快实施一批货运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推动铁路进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实现铁路与重要节点无缝对接。有序实施一批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完善都市圈、城市群轨道交通网络。推进高速公路优化扩容,强化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衔接,加密中心城市对外放射线和都市圈环线,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推进国省干线达标提质,高标准建设沿城镇和产业发展轴带支撑性通道,实施乡镇双通道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行政村双车道建设,构建乡村骨干网。加快水运提能增效,推进江汉平原水网连通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汉江支流航道建设,完善内畅外联的水运网络。优化支线机场布局,大力发展通用航空,进一步完善机场布局体系。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网络,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

三、打造便捷高效综合交通枢纽

打造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水平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门户枢纽,强化国际交往、物流集散、中转服务功能,推动武汉空港、水港、铁路、公路一体化发展,建成通达国际、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襄阳、宜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增强襄阳汉江航运中心、公铁联运和能源运输枢纽功能,建成宜昌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网络,提升襄阳、宜昌在国家枢纽体系中的地位。推进一批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发挥在交通运输网络中的节点作用。打造民航客货运门户“双枢纽”,提升武汉天河机场门户枢纽功能,建设鄂州机场国内一流专业航空货运枢纽、全球主要航空物流节点。加快推动长江沿线港口优化整合、联动发展,建设现代港口集群,将武汉新港打造成中部地区枢纽港。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大力发展临空、临港、临站等枢纽经济。

四、提升优质安全运输服务质量

发展人畅其行的客运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旅客联程联运,推行旅客运输“一票制”,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信息交换共享,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旅客出行体验感。建设物畅其流的货运服务体系,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推行货物运输“一单制”,提升货物运输效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完善铁水、公铁、空铁、水水联运体系,做优做强多式联运服务品牌,推动湖北成为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的纽带。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充满未来感的体验式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性和可靠性,构建交通运输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专栏8  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铁路跨越发展工程:建成郑万高铁襄阳至万州段、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西安至十堰高铁、荆门至荆州铁路、武汉枢纽直通线等。建设沿江高铁重庆至恩施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常德段、京九高铁阜阳至黄冈段等。争取将武汉至贵阳高铁、武汉至南昌高铁、安康经十堰、襄阳、随州至合肥高铁、安康至恩施至张家界铁路、常德至岳阳至咸宁至南昌铁路、仙桃至洪湖至监利铁路等纳入国家规划。

公路扩容提质工程:贯通麻安、呼北、张南、安来等国家高速公路湖北段,完成京港澳高速鄂豫界至军山段等改扩建。建成武汉至大悟、武汉至阳新、鄂州机场高速一期工程、枣阳至石首、宜昌至来凤、赤壁长江大桥、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等。建设武汉都市圈环线、武汉经天门至宜昌、武汉至松滋、襄阳至宜昌、通山至武宁、随州至信阳等高速公路。推进G107湖北段、G207襄阳至荆州段、G316孝感至十堰段、G318武汉至宜昌段、G348武汉至宜昌段和G347武汉以东段等国省道提质改造。

水运提能增效工程:完成长江安庆至武汉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实施长江武汉至宜昌段4.5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建成三峡枢纽联运转运体系,配合国家深化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论证。实施汉江航运能力提升工程,建成碾盘山、雅口、新集、孤山等汉江梯级枢纽,实施汉江蔡甸至兴隆段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推进兴隆枢纽2000吨级船闸及王甫洲二线船闸工程。实施唐白河、松西河等航道提等升级工程,构建“唐白河—汉江—江汉运河—长江—松西河”航道,促进打通中部地区南向出海通道。

民航补短板工程:建成鄂州机场、武汉天河机场三跑道及配套设施,完成宜昌、襄阳机场改扩建,推进迁建恩施机场、新建咸宁机场、改扩建十堰机场等,开展荆门冷水机场军民合用前期工作。推进一批通用机场建设,建成麻城、石首、竹山、天门等通用机场,实现通航服务市州广覆盖。

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工程:依托武汉西站、沿江高铁天河机场站、宜昌北站、荆门西站等,打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实施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综合交通配套工程。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武汉阳逻港、黄石新港、鄂州三江港、宜昌长江三峡枢纽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襄阳港、荆州港、荆门港等一批多式联运项目。推动鄂州机场多式联运工程。启动省级示范工程建设。

第二节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围绕多源、强网、增储、绿色、安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能源发展“五千工程”,打造“三大枢纽”,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构建多元能源供应格局

坚持内增与外引相结合,形成多能互补的综合性生产供应格局。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打造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增新能源装机千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发电成为新增电力装机主体。做好水电保护性开发,支持生物质多元化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等开发利用,做好以咸宁核电为重点的核电厂址保护。充分发挥火电基础性保障支撑作用,有序推进负荷中心及浩吉铁路沿线清洁高效电源建设。努力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加强与能源资源大省、主要能源企业战略合作,新增省外电力输入规模千万千瓦以上,拓宽煤炭、油气资源供应渠道。建设鄂西国家级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推进荆州煤制天然气项目实施。

二、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加快完善能源输送通道和输配网络,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打造全国电网联网枢纽,围绕增强外电消纳、省间联络、三峡留存、电源接入能力,加快实施“两线一点一网”,建成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川藏水电入鄂输电工程,优化三峡近区电网,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建成“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坚强电网,武汉城市电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打造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二线,推进沿江LNG接收、储运、加注设施建设,构建“四纵三横一通道”天然气输送体系,加快省内天然气支线、联络线建设,建设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监利—潜江输油管道,新增油气管道里程1500公里。

三、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补齐能源储备短板,提升能源运行调节和风险防范能力。打造“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立华中地区煤炭交易中心,改扩建企业现有储煤场地和设施,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沿主干管道和长江集约化、规模化布局建设储气设施,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形成潜江、武汉、黄冈三大储气基地,储气能力达到6.5亿立方米。提高火电机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强储能技术装备等研发与应用,实施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四、提升能源服务效能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能源服务质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中长期交易,加快现货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推动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市场化推进机制。加强能源监测预警和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激励用户参与系统调峰,细化完善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深入实施电能替代,提升煤炭、石油清洁化利用水平,推进天然气供气服务向乡镇延伸,实施“气化长江”工程。优化用能营商环境,提高用能侧智能化水平,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全面提升用气报装效率和服务水平。

专栏9  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千万千瓦新能源工程: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新增新能源装机千万千瓦以上。

千万千瓦外电输入工程:推进陕电入鄂、川藏水电入鄂,提高三峡电能湖北留存比例,争取省外电力输入1000万千瓦以上。

千亿元电网建设工程: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荆门—武汉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

千公里油气管网工程:建成监利—潜江输油管道,建设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建设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川气东送二线湖北段,推进宜昌、咸宁、十堰、恩施等地天然气支线建设

千万吨煤炭储备工程:建成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宜昌枝城港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宜昌港姚家岗煤炭专用码头储备工程等,推进汉江沙洋港煤炭储备基地建设。

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工程:建成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一期、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黄冈LNG储气设施、黄石阳新LNG罐箱基地,推进应城地下盐穴储气库项目实施。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着力构建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蓄引提调连通工程为框架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解决旱包子、水袋子问题,全面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一、推进“江河湖库”系统治理

稳步推进长江、汉江河道治理,提升局部堤段防洪能力,维护河势稳定与防洪安全。加快推进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统筹解决荆南地区水患灾害。开展富水、府?河、巴河等重要支流系统治理,重要支流堤防达到20-30年一遇防洪标准。推进洪湖东分块、杜家台等长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有序推动长江一般蓄滞洪区建设。加强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推进湖泊退垸(田)还湖,增强洪水调蓄能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山洪灾害防治,提升区域防洪能力。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

系统构建水资源配置格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逐步增强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需求迫切的中小型水库,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引江补汉等重大引调水工程,提升鄂北、鄂中丘陵区及江汉平原供水能力。推进大别山南麓水资源配置、鄂东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缓解局部缺水区的用水困难。加大雨洪资源、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三、提高重点区域排涝能力

加强区域应急排涝设施建设,完善“自排、调蓄、提排”相结合的综合治涝体系。推进长湖、洪湖区、斧头湖区、梁子湖区、富水网湖区等重点易涝区系统治理,加强渠道清淤及渠系建筑物整治,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加强对城市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完善城市泄洪排水通道。稳步推进和实施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疏浚骨干排涝渠道,提高涝区排涝能力。

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以粮食主产区、干旱易发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成大中小微并举、丰枯多源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蕲水等大型灌区,实施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提高灌区效益和效率。推进襄阳、荆州、黄冈、鄂州、恩施等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地级以上城市实现应急或备用水源全覆盖。完善城市供水结构,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城镇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和工程运维专业化,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专栏10  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防洪减灾工程:继续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河势控制及岸坡治理工程。建设姚家平等控制性枢纽,实施襄阳、荆门等汉江堤防综合整治与岸线保护工程,推进汉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含东荆河)。建设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等。推进汉北河、富水、府?河、沮漳河、巴河、酉水河等重要支流和四湖流域、梁子湖、斧头湖、大冶湖、花马湖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

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引江补汉、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十堰市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等工程,加快推进引隆补水、一江三河水系连通等工程。

重点水源工程:推进黄荆口、潭口二库等中型水库建设。完成漳河、高关、温峡口、白莲河、白洋河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大中型灌区工程:新建蕲春蕲水灌区、浮桥河灌区等大型灌区,推进漳河水库灌区、东风渠灌区、王英水库灌区、泽口灌区、下内荆河灌区、高关水库灌区、颜家台灌区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高速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便捷智慧的融合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和能级,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域网建设,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创建千兆城市。加快5G规模组网,实现武汉市全域和各市州主城区全覆盖,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和功能性覆盖,提升县级城区覆盖率。建设省内互补、错位发展的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云上湖北”建设,推进建设一批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发挥三峡地区清洁电能、安全区位等优势,支持宜昌建设区域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打造新型物联网,在重点领域规模化部署低功耗、高精度的智能化传感器,实现大规模物物连接。构建湖北特色“智信、智管、智理”区块链应用服务生态,打造运营集中化、操作规范化、管理可视化的区块链能力平台。

二、加快推动融合基础设施发展

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实现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开展智慧高速公路试点,推进基于5G的车联网示范,提升“人、车、路、云”融合协同能力。建设智慧港口,推进港区5G建设和应用,打造智能化无人码头。建设智慧机场,推进人脸登机、智慧旅检、智能分拣、智慧运维管理等新技术运用。发展智慧能源,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开展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强化河湖智慧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加快建设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推进“一杆多用”。建设工业互联网,提高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服务能力,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专栏11  新型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新网络:实施千兆光纤入户、万兆光纤进楼工程。建成13万个以上5G基站。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数据中心、中金武汉数谷、中国电信中部大数据中心等一批数据中心,加快襄阳云、三峡云计算基地发展。开展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划部署行动。实施智能化传感器规模化部署工程。建设湖北区块链服务网络。

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搭建20个左右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2到3个全国一流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平台、综合试验平台。打造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建设武汉轨道交通线网信息化云平台。

新终端:建设武汉、襄阳、鄂州、随州等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项目。推进武汉新港智能化无人码头建设,建设黄石、荆州、宜昌、襄阳等智慧港口。建成武汉天河机场、鄂州机场等智慧机场。建设20万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武汉等大中城市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

第十一章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 提升湖北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荆楚文化品牌,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一、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理论宣传宣讲阵地建设。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引领作用,建好用好湖北分平台。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做到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持续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和疫后重振故事,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引导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推动形成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深化对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和智库高质量发展,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提升省新型智库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

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做大做强省级主流媒体,支持市州媒体积极探索自身融合发展模式,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闻客户端品牌,办好主流媒体特色新媒体品牌。健全新闻舆论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引导和处置。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强“湖北发布”平台。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对外宣传,拓展对外宣传渠道。

三、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荆楚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们文明实践自觉、行为规范。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二节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打造长江讲坛、长江读书节、“文化力量·民间精彩”群众广场舞展演等一批公共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书香荆楚·文化湖北”等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数字非遗展示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建设,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社会化发展,推动“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更好对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升乡镇影院、农村智能广播网等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繁荣文化作品创作生产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完善文学、戏剧、电影、广播、电视、音乐、舞蹈、美术等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扶持大众文艺创作,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荆楚大地新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创建一批大众文艺特色品牌。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疫情、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主题,及时推出一批高质量文艺作品。实施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工程,努力把武汉建成区域性戏曲文化中心。积极承办全国文化艺术节会活动,不断扩大湖北艺术节、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等重大文艺活动社会影响。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创新文明对话渠道和机制,打造“荆楚文化走世界”“荆楚文化丝路行”“五洲游客聚湖北”“荆楚文化导游说”等文化传播品牌,讲好中国故事、湖北故事。

三、推动荆楚文化传承创新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创新,挖掘红色文化、长江文化、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青铜编钟文化、武当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荆风楚韵独特魅力。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挖掘代表性文化符号,建设长江文化展示平台。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与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和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加强武当山古建筑群、钟祥明显陵、唐崖土司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加强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办好“荆楚大地红旗飘”等一批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加强考古能力和考古学科建设,参与“考古中国”项目,创建长江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古籍保护、研究和利用,推进《荆楚文库》编纂出版和数字化转化。做好地方志编纂,强化地情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节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湖北文化产业竞争力。

一、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孵化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原创力和竞争力的创牌打“板”企业,新增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持续推动智慧广电5G建设,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出服务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基地,促进文化名家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工作室等新型主体加快发展。深入挖掘湖北特色文化元素,加强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名村和特色街区建设,加强汉绣、楚式漆器等文化文物文创产品开发。办好华中图书交易会暨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等,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湖北文化品牌。

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广“灵秀湖北”文旅形象。加大荆楚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挖掘、展示和传释力度,推出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和线路,打造一批集文化创意、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一批以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名镇名村、商业街区等为依托的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主题的文化旅游融合品牌。举办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一江两山”旅游品牌,建设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在巩固城市旅游、风景名胜旅游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持续推进湖北旅游强县名镇名村创建。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建设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文化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部手机游湖北”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智慧旅游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及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出台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进行理事会制度、委托运营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与管党建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和长效机制,加强国有文化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指导推动各类文化企业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完善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专栏12 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重点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县级“五馆两场”建设,建设15分钟文化圈。推进谭鑫培大剧院、湖北省群艺馆新馆、湖北文学馆、长江演艺中心等建设。加强市县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壮大工程,打造100支有影响力的社会文艺团队。

文化产业壮大工程:推进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国东湖广播影视媒体基地、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武汉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城、长江数字文化产业园、长江数字媒体城、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汉江绿色印刷文化产业园、复兴之路文化科技园、光谷文化中心、枣阳汉文化产业园区等建设。

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工程:打造武汉都市、长江三峡、神农秘境、世界遗产、浪漫楚风、智慧三国、大别山水、始祖炎帝、清江风情、健康养生、红色生态、平原水乡、四季赏花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第十二章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湖北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加注重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促进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改善。

一、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构建全方位保护、全流域修复、全社会参与的长江生态共同体。健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升级、入园集群发展。持续推进长江“三磷”整治,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重点地区区域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管控,巩固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治理成果,严格岸线资源管理,抓好长江、汉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生态用水保障机制,保证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完善长江流域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升区域共治能力。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加强退化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耕还林还草、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推进三峡地区、丹江口库区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推进黄石、鄂州、潜江、宜都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基本形成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长江、汉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和繁育基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提高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能力,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

专栏13  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四大屏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幕阜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以三峡库区及周边为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探索开展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实施丹江口库区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封育保护、营造水源涵养林。

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四湖流域、通顺河流域、府?河等河湖水生态修复。实施?汊湖、武湖、钟祥南湖等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开展洪湖、沉湖、网湖、龙感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建始、丹江口、阳新、十堰市郧阳区等地为重点,开展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开采边坡综合整治。

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以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自然公园为重点,建设一批资源管护、科研监测、应急防灾等基础设施。实施江豚、金丝猴、麋鹿等珍稀濒危动物,以及钟萼木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工程:推进京山枫香皂荚、竹溪楠木、咸宁林木种质资源等异地保存库,以及神农架红桦、锐齿槲栎等原地保存库建设。

第二节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切实提高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构建小微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和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执行重点城市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视环境激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治理。

二、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统筹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与环评融合试点,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完善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第三节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一、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探索建立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配套制度体系,实施森林、湿地、水流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补偿,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区域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建立重要流域、重要湖泊、大型引调水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利用林地资源,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武汉绿色发展示范、三峡地区绿色发展,支持鄂州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工程,推动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推动资源节约绿色发展

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完善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健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提高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利用水平,单位GDP地耗下降到626亩/亿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重化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太阳能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使用。推进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谷城等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中部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区。推进钢铁、电力等行业低碳发展,开展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路径研究,明确碳排放达峰时间表和路径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前达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汇+”交易工程,推进碳惠荆楚工程建设,建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

三、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禁限塑”规定,加强不可降解塑料使用限制,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继续减少一次性商品使用,遏制过度包装。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氛围。

第十三章 全面提升人口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保障体系,着力增强人民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不断提升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幼儿“起点阅读”、中小学“朝读经典”,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和学校美育浸润计划。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实践本领。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县城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多样化发展,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支持特色高中建设。推进职业教育融合融通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双高”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着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推动高等教育特色一流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类型、层次、学科和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高质量大学城。完善省部共建、省市共建机制,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支持在鄂部委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属高校实现一流学科重点突破,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强建优一批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体音美等专业院校,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形成与高质量发展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湖北省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湖北教育学分银行。建成覆盖全省的终身学习网络和区域性学习中心,办好湖北开放大学。支持发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专门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培养和发展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实施湖北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大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健全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提高教师待遇。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着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加强教育督导,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智慧教育建设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

专栏14  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

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00所以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独立建制、财政拨款、园舍独立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一所标准化小学或初中,每个乡镇改扩建一所标准化小学或初中,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占比达到40%。每个县(市、区)至少改造好1所薄弱普通高中。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支持8所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推进省级“双高”项目建设,建成20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0个专业(群),建设30所以上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90个以上专业(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

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工程:推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7所高校加快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地方本科高校和一批服务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特色学科,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智慧教育建设工程: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区、示范校。

第二节 全面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大健康理念,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一、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

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等体系,优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努力建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健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推进市县级“120”指挥中心独立运行,建立直属急救站点,提升可转换ICU收治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组建平战结合的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支持中央在鄂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央和省属高水平医院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分片分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大型综合性医院多院区、差异化、均质化发展,引导部省属医院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下沉。加强市(州)现有医院建设,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支持社会办医。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快基层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医疗。

三、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

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传承创新,建设中医药强省。加强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和名药、名企建设,努力创建中医药湖北品牌。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公共卫生体系,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市县中医医院建设,实现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和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全覆盖。大力扶持优质中药材、道地药材生产,促进中药质量提升,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四、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竞技体育市场化、体育产业一体化,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县市级“一场两馆”、乡镇(街道)运动中心、村(社区)文体广场等项目,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落实低免服务政策。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推动公共健身设施向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延伸拓展,全力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工间操等简便易行的健身方式,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开展居民体质监测,推广“体医结合”“运动处方”等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竞技体育,支持职业体育发展。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加快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用品制造、培训产业发展,培育体育龙头企业。开展国家级、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推动体育消费扩容升级。推进实施国家冰雪运动“南展”战略,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打造高价值品牌赛事,办好十六届省运会,积极备战参战奥运会和十四届、十五届全运会。

五、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康管理体系,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和青少年近视等重大疾病和健康问题,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等重大行动,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落实控烟行动,公共内部空间全面禁止吸烟。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专栏15  健康湖北建设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病原体快速检测、疫情发现、现场处置能力。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工程:争创1-2家国家级重大传染病救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成鄂中(武汉)、鄂西北(襄阳)、鄂西南(宜昌)、鄂东(黄冈)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各市(州)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或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提升64个县(市)级医院传染病监测和诊治能力。

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诊室),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设备设施,推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

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各市(州)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武汉市新城区打造12分钟急救圈,其他市(州)非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程:争创1家国家医学中心和2-3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4-5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人口过百万县市或经济百强县市至少建设一所三甲医院。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建设。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争创1-2家国家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争创1-2家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传染病防治基地。

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打造全民健身便利化体育运动中心。每个县市建成“一场两馆”,力争全民健身中心乡镇全覆盖。建设武汉“两江四岸”百里长江生态长廊健身工程。加快智慧场馆设施建设。

第三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青年优先发展,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落实优生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扩大婚检、孕检、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等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婴幼儿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托幼一体化模式,加大对社区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提高托育服务供给水平。

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妇女特殊保护与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提高城乡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发展。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模式建设示范试点。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各类儿童保障服务均等化发展。健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救助保障政策。推进以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为主体的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健全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制度。开展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示范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提供多样化关爱服务。

三、促进青年优先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突出实践体验,开展“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引导青年积极传播正能量。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实施青年技能人才培育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深化博士服务团工作。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关爱农民工子女和助残“阳光行动”、青年志愿服务“社区计划”,开展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积极引导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实施青年就业“翼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实施“希望伴飞计划”,对受疫情影响、留守儿童等有心理疏导需要的青少年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服务,提高青少年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和抗挫适应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四、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机构兴办“智慧+”社区居家托老服务中心。落实养老服务税费、土地、金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养老机构社会化发展。加强老年失能预防与干预,基本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保障老年人福利,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和惩戒制度。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加强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建设。积极开发老龄资源,发展银发经济。

专栏16  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工程:新(改、扩)建500个街道(乡镇)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有城市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工程:新(改、扩)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每个市州建设1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设置失智老人养护专区。

养老设施急救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市级养老设施增设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模块,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