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第二节 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节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二章 坚持创新第一动力 增强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第四节 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第五节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
第三章 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第二节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章 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加快建设数字湖北
第一节 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
第二节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第三节 提高政府数字化水平
第五章 打造强大市场枢纽 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第二节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第三节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六章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突出“一主引领”
第二节 强化“两翼驱动”
第三节 促进“全域协同”
第四节 深化省际战略合作
第七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第一节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第二节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第三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第四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第一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节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第十章 统筹推进新基建和传统基建 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十一章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 提升湖北文化软实力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二节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章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湖北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第二节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第三节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十三章 全面提升人口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节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二节 全面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第三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十四章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第十五章 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节 提升依法治省能力
第三节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四节 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第十六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 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第三节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第四节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十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健全政策协调机制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纲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抓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进程,以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体现湖北担当、展现湖北作为。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综合实力提档升级。地区生产总值相继迈过3万亿元、4万亿元大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创新能力持续提高,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达到571万户。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汉十高铁、天河机场三期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成投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31.84万户88.23万人,彻底改变了贫困地区面貌,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逐步增强,武汉市获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州竞相发展,襄阳、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全国县域综合发展百强县(市)增加到7个。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省域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7%。
生态环境加快改善。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满荆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提高到91.2%,13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40.3%,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推进,丹江口库区一库清水持续北送。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41.8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疾控体系改革步伐加快。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医保覆盖面达到95%。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700余万城乡居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成功举办,全国文明城市增加到10个。
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加快恢复。英雄的武汉人民、湖北人民为阻断疫情蔓延作出了巨大牺牲,为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湖北贡献,生动诠释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
五年发展成就为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没有完成,但疫情影响的是我省经济发展的节奏而不是趋势,我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
第二节 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性交汇、相互作用、相互激荡是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十四五”时期,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省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
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给我省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新的挑战。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明显增强,有利于我省加快“走出去”参与全球价值链和市场布局,同时也面临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国际合作等不确定性增加的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有利于我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以“光芯屏端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补齐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核心产业链,打造我省产业竞争新优势,同时也面临科技创新支撑不足、核心技术“卡脖子”等挑战。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省发挥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优势,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也面临国内区域板块竞争更加激烈的挑战。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不断增强,更有能力、更有条件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创新驱动能力不够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生态环境改善任重道远,民生保障还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作为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冲击影响最大的省份,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
“十四五”时期,我省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机遇大于挑战,前景十分广阔。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提供强力支撑,伟大抗疫精神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全省上下要立足“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省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湖北经济大省、科教大省、生态大省、农业大省优势,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办好自己的事,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三节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以及到二?三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展望二?三五年,我省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与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相适应的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现代流通体系支撑有力,市场枢纽功能更为强劲。都市圈经济、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文明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推动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各级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定不移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我省的发展阶段、环境、条件,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省经济总量跨越6万亿元。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研发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实现新突破。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驱动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业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块状经济竞相发展,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赢得新优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努力建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内陆开放新高地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更加稳固,“水袋子”“旱包子”问题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加快建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省域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省域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见专栏1)
第二章 坚持创新第一动力 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高“钱变纸”“纸变钱”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第一节 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优化全省区域创新布局和创新要素配置,加快构建融通协作的区域创新共同体,释放协同创新聚变效应,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全域创新体系。
一、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布局大科学装置,加快建设顶尖研究型大学,引进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前沿交叉研发平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争创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将“中国光谷”打造成“世界光谷”。推动武汉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优化提升科技创新核心功能,支撑引领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打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长江中游协同创新的核心支撑区,提升湖北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地位。
二、建设基础研究重大平台
加强基础研究,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提升全省源头创新能力。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设施布局的实用性和开放性,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性能,推进新建设施的预研预制,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重组全省实验室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治理高效、创新能力强的专业化分工格局,支撑全省重大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统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优势科研力量,建设一批湖北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加强与中国科学院、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加快中科院东湖科学中心等建设。
三、加强区域协同创新
围绕产业布局优化创新布局,加快建设若干创新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完备的创新发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强化“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带动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创新发展,打造武汉城市圈创新共同体。推进襄阳建设汉江流域区域性创新中心,以汽车、装备等领域为突破口,搭建开放创新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联动十堰、随州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宜昌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创新中心,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建设若干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联动荆州、荆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和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各级各类开发区等创新生态圈,完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径,成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二节 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全省重点产业的高端领域、关键环节,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一、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探索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湖北路径。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围绕三维存储芯片、硅光芯片、新型显示材料、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等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率先突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以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为重点,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前瞻布局未来网络、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前沿材料、空天科技、海洋科技等领域,以应用开发牵引基础研究,推进颠覆性技术研发,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应用
完善重大项目牵引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用政策体系,建立更加弹性包容的创新技术准入制度,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国产化替代。实施国产化应用示范工程,加速国产芯片、软件、终端等产品在政府机关和金融、能源、通信等重点领域应用,推进自主产品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创新生态。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创新药物推荐目录管理,推动创新药物进入医疗保障体系。聚焦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应用,探索企业提需求、政府来搭台、协同建场景的模式,有序开放数字技术场景供给,打造5G+、AI+、区块链+等应用场景示范标杆。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全面落实鼓励创新的普惠性财税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力度。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集成、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优化认定工作机制,力争每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深化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创新转型考核权重。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二、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
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研究,又能支撑产业创新的企业研究院,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产学研、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健全技术创新需求市场发现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加强创新合作国际化。
三、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健全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的功能型平台。加快财政投入的科研基础设施向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开放,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建立设备仪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推进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双创”示范基地发展机制,加快向融通、精益、国际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评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为企业引进人才、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提供专业、便捷服务。
专栏2 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等重大基础设施性能和开放度,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试点和武汉光源建设试点,对接国家布局,适时推进作物表型组学、农业微生物、磁阱型聚变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实验室:聚焦光电科学、先进存储、生物安全、空天信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长江生态、现代农业、生物育种等优势特色领域,加快推进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江夏实验室、洪山实验室、东湖实验室、九龙湖实验室等建设,完善全省实验室体系。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创建和布局50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每年支持50家以上行业骨干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每年支持1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建立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建设500家面向市场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投资多元化、运行模式多样化,提供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等服务。
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100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建立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
第四节 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产业发展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一、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以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集聚更多人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构建完备的人才梯次结构。发挥重大科技计划和人才工程引导作用,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领军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培育、选拔一大批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
二、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推行人才引进新模式,逐步由聚焦个人向聚焦团队转变。实施“楚才引领计划”,积极推进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着力引进全球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高端人才团队,支持其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探索以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更好发挥驻外机构、群团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滚动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吸引优秀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建立“楚才卡”制度,完善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三、激励人才各展其能
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制度环境。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完善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让各类人才得到合理回报。探索建立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科研人员“双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五节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
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力争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进“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建立市州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制度,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聘用技术经纪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行财政科研项目成果限时就地转化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完善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打造“互联网+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过程服务。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政府科技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根本转变。持续稳定增加财政对创新领域的投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逐步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面向需求的项目遴选机制、激励竞争的组织实施机制和精简高效的过程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式,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探索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顶尖科学家负责制,赋予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完善科技评价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三评”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科研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开放导向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国际合作。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天使投资力度,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组建天使投资基金群,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创投机构落地湖北,投资湖北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扩大科技金融信贷投放,加强“政投贷担保”协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探索开发科技企业创业保险,建设高水平武汉科技保险示范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探索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模式。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构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多元调解、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多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打造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大力创造基础型、原创型、高价值专利,强化知识产权对新兴产业培育的引领作用。
第三章 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协同,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湖北制造向质量效率型、高端引领型转变,制造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量大、质量性能差距大、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组织协同攻关和应用示范。
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做好供应链顶层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以信息网络、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链为重点,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链控制力和主导能力。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产业链,加快补齐缺失环节,打造新兴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外迁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留住核心企业和关键环节。
实施技改提能工程,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力争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5%以上。加快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推进绿色化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两业融合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
二、调整优化制造业结构
加快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发挥汽车整车产能和零部件配套优势,促进协同发展,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优化装备产业体系,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产业发展战略支撑能力。巩固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加快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培育万亿级现代化工产业集群。推动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推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着力打造产业名城。引导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提升“湖北制造”影响力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增强湖北企业竞争力。着力培育和引进更多头部企业和有终端产品的企业,优化产业生态圈,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中小企业突出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交流合作,优化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湖北产品美誉度。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计量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汽车、信息、装备、医药、化工等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提升行业话语权。营造良好品牌建设环境,推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集群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经营,逐步将技术优势、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四、做大做强建筑业
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促进建筑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巩固建筑业支柱地位,打造“湖北建造”品牌,力争产业规模、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深化工程建造方式、组织实施方式、交易方式和造价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提升建筑业国际影响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在鄂建筑业央企优势,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模式,促进我省装备、技术、品牌、服务、标准“走出去”。
专栏3 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向
汽车:加速向高端化、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充分发挥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完善零部件协同研发制造体系,提升新能源汽车比重和零部件本地配套比例,建立健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推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汉孝随襄十”汽车走廊为核心,宜昌、荆门、黄冈等地协同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
装备: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大力发展关键部件、配套工艺设备,建立健全研发、检测、应用体系,促进首台套示范应用,提高装备精度、可靠性、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形成以武汉、襄阳、宜昌为核心,黄石、十堰、荆门、荆州、孝感、随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化工:坚持园区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优化发展特种油和乙烯下游产业,改造提升磷化工、盐化工、煤化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重点在武汉、宜昌、荆门、襄阳、荆州、孝感、黄冈、潜江、仙桃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化、智能化的专业化工园区,打造万亿级现代化工产业集群。
建材:升级发展水泥、玻璃等传统优势行业,重点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及制品、增强复合建筑材料,加快向节能环保、循环利用、生产服务型产业转变,推动形成以武汉、黄石为核心,咸宁、荆州、荆门、黄冈、随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打造国内领先的绿色建材产业集群。
冶金: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打造绿色智能钢厂,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用关键材料。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重点发展用于新基建等的核心基础材料,以武汉、黄石、鄂州、咸宁为重点打造全国领先的高端冶金产业基地。
食品:依托品牌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大力发展品牌休闲食品、绿色有机食品、功能性营养食品,提高农副产品深加工转化率、食品制造精细化率和产地初加工水平,以县域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食品工业园区,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产品、企业和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的食品产业集群。
纺织服装:推动纺织服装与文化创意、时尚设计等融合,振兴汉派品牌,提升发展时尚服装产业,大力发展纺织新材料,以医疗卫生防护产品为重点发展产业用纺织品,形成以武汉、仙桃、孝感为核心,襄阳、黄石、鄂州、荆州、黄冈、天门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打造国内一流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第二节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动形成要素优化配置和产业链高度配套的良好发展生态,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光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集群。构建“光芯屏端网”纵向链合、横向协同的发展机制,突出“光”特色,做强“芯”核心,做大“屏”规模,强化“端”带动,优化“网”生态,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以武汉为核心,沿江城市分工协作的产业布局。加快生物产业从培育到壮大的转变,大力推进化学原料药、生物创新药、仿制药、疫苗、医疗器械等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精准医疗、智慧健康等前沿领域应用创新,打造形成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龙头,各区域生物产业园竞相发展的联动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生物经济先行示范区。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梯队
提升航空航天与北斗、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加快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产业梯队。大力培育航空航天与北斗产业,以空天地一体化为特色,推动卫星遥感、通信与导航融合化应用,加快建设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荆门国家通航示范区,打造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与北斗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化工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快工程应用和产业化,提升关键材料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做强做优高端装备产业,研发推广精密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能源装备,促进装备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壮大,巩固数字建造、数字设计、数字内容等领域优势,加快发展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建成特色鲜明的数字创意产业基地。
专栏4 打造“光芯屏端网”世界级产业集群
光:巩固光纤光缆、光电器件、光通信系统、激光等领先优势,突破特种光纤、光电芯片、激光材料与器件等短板,强化标准和专利布局,打造世界一流的光通信及激光产业基地。
芯:集中力量和资源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加快实现技术赶超和规模提升,建成全国先进存储“产业航母”。加快发展物联网芯片、北斗芯片等,补齐封装测试短板,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和发展生态,打造全球知名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
屏: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做大面板产业规模,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加快柔性显示、Micro LED等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打造全球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
端:大力引进智能终端头部企业,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加强与芯片、显示、软件等产业协同发展,建成全国重要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
网:以固移融合、云网融合为方向,加快发展5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领域网络设备,大力发展网络应用及服务、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国内顶尖的信息网络产业集群。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增强服务业的驱动能力。
一、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
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培育现代服务业万千亿产业集群,服务业增加值迈上3万亿新台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畅通经济循环的基础能力,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围绕服务制造强省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研发设计和高端商务服务基地。围绕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健康服务样板区。加快建设多层次服务经济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优势,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服务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良性互动。推动武汉高端服务业和高附加值服务环节加速集聚,加快提升襄阳、宜昌服务业层次和水平。促进中小城市对接中心城市服务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统筹发展城乡服务业。推进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五个一百”工程,促进服务业发展要素和载体集聚联动发展。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加快生产服务、流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促进服务业不同领域间的协同融合。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布局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一批服务支撑平台,大力培育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量提质行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成长,支持武汉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碳金融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着力发展研发设计产业,做大做强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业务,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武汉建设世界“设计之都”。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重点发展会计、审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大力发展会展业和广告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三、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推动社会服务、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催生创造新的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扩大社会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需求。顺应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引导居民服务多样化发展,改善服务体验,提升服务品质。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消费满意度。
第四章 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加快建设数字湖北
迎接数字时代,把数字牵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一节 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
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加快突破数字经济新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新高地。
一、推进数字产业化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数据驱动、应用带动产业发展新模式。着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基础产业,推进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工具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研发应用,加快建设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大力引进知名互联网企业在鄂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着力打造国内互联网产业新增长极。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服务商转型,加强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物联网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加快人工智能软硬件技术突破,打造全国重要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高地。布局区块链等前沿产业,推动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块链创新发展集聚区。
二、促进产业数字化
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联动转型、跨界合作。着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推广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深入推进企业上云工程,加快设备联网上云、数据集成上云。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提升智造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产业“数据中台”,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移动互联网与生活服务的深度融合,探索“非接触经济”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推动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在线购物、新零售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壮大智能设计、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等新服务业态,培育发展共享经济。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地方数字经济立法。探索数字化标准规范,完善数据产权保护机制。优化新产业、新业态的准入制度,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互促互进。以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为重点,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完善园区新型基础设施,丰富应用场景,推进数字化创新应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个人隐私和大数据安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第二节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加快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全面融合,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构建生活便利、服务高效、管理智能的数字社会。
一、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
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深化“三个课堂”应用,加快形成高质量线上教育资源供给。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智慧医院、远程医疗建设,构建覆盖诊前、诊中和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养老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发展远程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线上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共享用工”等就业服务。推进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推动大数据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提升运输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游客体验内容。
二、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加强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大数据在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创新。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部署建设感知互联设施,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力度,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有力支撑城市应急、治理和服务。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智慧城市发展模式探索和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围绕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公共安全、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探索推进城市间智慧运行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运行机制。
三、推进建设数字乡村
持续深化信息进村入户,打通已有分散建设的涉农信息系统,推进涉农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加快农业智慧化改造,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装备、农机作业融合应用。以农作物大田监测、畜牧水产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等为重点,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广力度。探索建设基于卫星遥感、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推进农业旅游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新模式,创新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第三节 提高政府数字化水平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一、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建设完善全省物理集中、动态更新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整合共享各部门业务数据,汇聚科研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化数据,丰富数据资源。完善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提升数据资产管理、共享支撑和治理分析能力。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编制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和标准,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规范管理。加快开放交通、教育、文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便民服务。
二、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持续优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引导式、场景化服务,推进线下服务网点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形成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政务服务向移动端“鄂汇办”延伸,拓展“鄂汇办”基层应用范围,实现从“网上办”到“指尖办”。加快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拓展全省统一的“12345”在线服务平台功能,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深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建立公众评价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效能监督。
三、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
加快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决策体系,建设一屏全览的综合展示可视化平台,打造科学决策“驾驶舱”。建立数字化智库,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加强网络民意大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建设,实现政府决策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完善政府数字化监管模式,推进监管系统与各平台互联互通,创新和完善协同监管方式。深化数字化治理重点应用,加快构建长江大保护、公共安全、重大项目、营商环境等智慧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数据关联分析、深度挖掘、智能研判,提升协同治理、精准治理效率。
第五章 打造强大市场枢纽 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内贸、外贸协调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第一节 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不断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供需良性互动。
一、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品牌,推动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改善居住品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持续改善城市商圈、农村电商网络等设施,培育壮大无接触交易等消费新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营造多元消费场景,发展夜间经济。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扩大县域乡镇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支持建设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襄阳、宜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以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养生消费为特色的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行动,推进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升长期综合竞争实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左右。聚焦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既有需求又有空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布局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与项目。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和产业价值跃升。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各地常态化公开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工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用足用好资金、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保障支持政策。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行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出让,促进投资项目快速落地。
第二节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效率、低成本的流通网络,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推动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
一、强化国内国际市场链接
加快打造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通道,提高通道承载能力和转运效率,扩大商贸流通的交换空间,推动生产和消费在更大范围内产生联系。加快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民航国际航线、中欧班列(武汉)、江海联运航线等国际通道,依托交通集疏运体系打造中部陆海大通道,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依托沿长江、汉十等横向通道和京广、二广等纵向通道,加强与周边省份中心城市和国内主要经济区的经济联系。发展壮大跨境流通新业态,鼓励省内商贸流通企业布局境外营销网络,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促进出口贸易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推动进口贸易和消费需求联动。
二、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优化市场布局、贸易方式,发挥商贸流通衔接产业链上下游的功能,实现从采购到生产再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为促进供需匹配、效率提升、产业升级提供强大的市场支撑。培育壮大钢材、汽车零配件、建材、化工、纺织等一批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整合做强汉正街小商品市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一批消费品市场,改造提升一批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各类市场拓展标准制定、价格指数发布等功能,增强市场影响力。推动有条件的市场建立供应链服务平台,提升市场整合线上线下供求资源能力。加快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逐步由单一贸易功能向信息、金融等综合性功能拓展,助力生产企业增强对市场需求的捕捉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和敏捷调整能力,促进生产效率提升。
三、打造高效物流体系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增强资源要素、商品、服务的流通中转和集聚辐射能力。围绕全省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十堰等城市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等现代物流。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改造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力争全省5A级物流企业增至30家。
专栏5 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物流枢纽工程:推进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建成5个国家级物流枢纽,培育5家左右枢纽建设运营标杆企业。
物流园区工程:建成5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布局建设10个左右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冷链物流工程:建设武汉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以襄阳、宜昌、黄石、黄冈、鄂州、十堰、荆门、荆州为重点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工程建设,实施县域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项目。
城乡物流配送工程:建设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直接配送等现代化配送方式,鼓励企业在城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力争所有社区、机关、学校、大中型企业、行政村设立末端配送网点。
第三节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抢抓国家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等重大机遇,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切实提高经济外向度。
一、更大力度加快外贸发展
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产业优势集群,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汽车、船舶、机电、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扩大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快文化、中医药、调味品、防疫物资等特色产品出口,推动水产品、茶叶、食用菌、蜂蜜等优质农产品出口。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日韩等市场优势,深耕东南亚市场,开拓中亚、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扩大能源资源、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武汉新一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二、更深程度融入“一带一路”
积极对接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更大力度组织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进口博览会,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打造区域开放合作的旗舰项目。切实推动境外产业园区发展,鼓励“中国—比利时科技园”“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等创新发展,在哈萨克斯坦、菲律宾等国投资建设综合性产业园区。扩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高质量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深入开展民间交往,持续深化友城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增进民心相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多领域务实合作。提升中欧班列(武汉)市场化运作能力。积极探索与新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推进互利互补发展。强化“走出去”服务和监管,健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工作机制。
三、更高质量引进外资外智
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打造开放湖北国际形象。开展产业招商、主题招商和定向招商,重点引进行业龙头、“隐形冠军”、高科技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湖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机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承担科技项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技术。办好光博会、华创会、台湾周、楚商大会、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大型招商活动,持续扩大湖北全球影响力和吸引力。推动建设国际合作园,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外资集聚园区。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四、更高水平打造开放平台
推动湖北自贸试验区首创性、差异化改革,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和贸易监管制度,扩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加强自贸试验区与省内经开区、高新区等联动发展。推进武汉片区扩容,推动设立襄阳、黄石、鄂州、荆州综合保税区和武汉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高水平建设已有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各类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全面提升口岸功能,推进“口岸+”建设,拓展和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口岸作业科技化、海关监督智能化、互联互通信息化、通关服务多元化。推动口岸提效降费,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查验,进一步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积极推动鄂州、襄阳、十堰等空港口岸扩大开放。推动临空临港产业园区和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大力促进保税维修、研发设计、物流分拨、销售服务等业务,积极发展出口加工贸易和口岸经济。支持武汉、宜昌、鄂州、黄冈、黄石等地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
第六章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第一节 突出“一主引领”
坚持双向互动、融通发展,提升武汉城市发展能级,发挥武汉龙头引领作用,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辐射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武汉做大做强
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升全国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全面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带动区域发展、参与全球分工。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统筹山、水、路、岸、城等空间,科学规划、提升改造“两江四岸”,高标准规划建设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长江新区,推进郊区新城建设,拓展城市架构、完善城市形态、增强城市功能、提升都市风貌。大力发展头部经济、枢纽经济、信创经济、服务经济、流量经济,增强高端要素、优质产业、先进功能、规模人口的集聚承载能力,发挥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与其他市州联动发展,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增强武汉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销售市场等对全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的服务带动能力,推广“园外园”“飞地经济”等协作发展模式,推动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链动发展。
二、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
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制定同城化发展规划,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武汉新港建设为抓手,推动形成城市功能互补、要素优化配置、产业分工协作、交通便捷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大武汉都市圈,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加强产业联动协同,推动武汉优势产业链向圈内城市延伸,逐步形成总部研发在中心、制造配套在周边、错位发展、梯度布局的城市圈产业分工体系。深入推进交通一体化,完善高速公路环线,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贯通,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1小时通勤圈。推进生态空间共建、环境协同治理,提升城市圈生态宜居水平。推动武汉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与圈内城市共建共享。强化武汉城市圈对省内其他地区的辐射带动,推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的规划衔接、产业对接、优势互补和布局优化,实现联动发展。
推动武汉城市圈城市明确定位、完善功能、协同发展。支持黄石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发展新高地,中华孝文化名城。支持鄂州建设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城市,打造综合国际物流枢纽新城。支持黄冈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城市,打造武汉城市圈重要功能区、中国中医药健康城。支持咸宁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支持仙桃建设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打造国家级富硒绿色食品供应基地、世界级非织造布应急防护物资供应储备基地。支持潜江建设全国生态宜居明星城市、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天门建设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打造全省“四化同步”示范区,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
第二节 强化“两翼驱动”
坚持块状组团、扇面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由点轴式向扇面式发展,推进群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促互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开放合作携手共赢,加快一体化发展,加强“两翼”互动,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南北“两翼”。
一、建设“襄十随神”城市群
支持襄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打造国家智能制造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创新中心和市场枢纽,在中部同类城市中争当标兵,提升综合实力和区域辐射引领能力。支持十堰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先行区、汽车产业重地、文旅康养胜地、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支持随州建设桥接汉襄、融通鄂豫的“汉东明珠”城市,打造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支持神农架林区建设示范国家公园,打造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推动“襄十随神”城市群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北部列阵,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纽带。加快建设汉十、麻竹和襄荆城镇发展轴,推动丹河谷、竹房神、随枣等城镇密集区域组团式发展。协同建设城际快速通道和区域骨干通道,推进城市群交通一体化。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制造业为重点,推动汽车、装备、食品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提档升级。立足汉江流域名山、秀水、人文等资源,打造以山水休闲、历史文化为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带。推动生态文明共建,携手打造汉江绿色保护带。
二、建设“宜荆荆恩”城市群
支持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打造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中心,在长江沿岸同类城市中争当标兵,增强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引领能力。支持荆州建设长江中游两湖平原中心城市,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江汉平原乡村振兴、国家承接产业转移、荆楚文化传承创新、现代综合交通物流五个示范区。支持荆门打造湖北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支持恩施州建设世界硒都·中国硒谷,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优质康养基地,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南部列阵,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纽带。依托长江、清江、江汉运河等轴线,促进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开展跨江合作,推动重点地区组团发展。依托长江综合交通立体走廊,加快建设城际快速通道,健全水运网络,打造多式联运示范,形成区域高效交通圈。以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协同打造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食品为特色的产业集群。打好三峡、楚文化、民族文化“三张牌”,推进区域生态文化旅游协作联动,打造休闲度假胜地。加快长江、清江生态廊道建设,统筹生态空间协同保护。
第三节 促进“全域协同”
坚持点面支撑、多点发力,支持全省各地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比较优势竞相发展,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长点,形成全域协同发展格局。
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支持县市依托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聚焦农业产业化和先进制造业,因地制宜打造“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形成100个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竞争力强的块状产业集群,实现块状经济在全省星罗棋布。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向县城、产业园区集聚,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一批经济强县,推进“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力争全国百强县达到10个左右。坚持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强化企业主导、政府引导,规范发展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
二、加快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完善政策措施,加快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实施山川协作工程,高水平推进一批合作项目,增强欠发达县(市)“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湘鄂渝黔革命老区等充分挖掘利用“红色”“绿色”等资源,探索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路径,支持黄冈市在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推动民族地区聚力向心发展,提升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促进各类资源型地区特色发展,加快转变生态退化地区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三、完善省域国土空间治理
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统领各类空间利用,加强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全面促进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效聚集,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开发。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完善管控体系和补偿机制,增强江汉平原、鄂北岗地等农产品主产区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重要农产品的功能。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建立完善生态空间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特色产业,增强人口就业能力并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完善不同区域差异化土地供给政策,优先保障中心城市、城市群开发空间。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深入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第四节 深化省际战略合作
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商合作机制,推动省际战略合作取得新进展,以区域一体化拓展湖北发展新优势。
一、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
积极倡导资源共享、服务共享、环境共享、利益共享,深化与湖南、江西等战略合作,在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改革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高效务实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依托沿江和京九、京广、二广发展轴线,共建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连绵带。联手打造装备制造、汽车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冶金、石化、家电、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势产业集群,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创新走廊。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场。积极推动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加快实施长江航道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协同推进长江水污染治理,共建幕阜山生态绿心,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打造共抓长江大保护典范。推进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异地便利共享,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动教育文化合作发展。支持商会、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研究会等开展跨区域多领域合作。
二、促进区域合作交流
全面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增强湖北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纽带作用。深化与河南、陕西合作,携手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协同发展。深化湖北丹江口库区与北京、恩施州与杭州对口协作。推进大别山、湘鄂渝黔、湘鄂西革命老区和口子镇等省际毗邻地区交流合作,打造一批省际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区。进一步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支持新疆博州、双河市和西藏山南加快发展,推动对口支援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全面提升大中城市品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引导小城镇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敬畏城市、善待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完善城市空间结构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编制城市各类规划,促进各类规划协同,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旧城改造和新城新区、产业发展和居住功能、地上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序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优化城镇体系,加强城市分工协作,有序疏解超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强化大城市对中小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建设城市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构建慢行网络,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智能化停车场、充电桩和地下综合管廊,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人文城市建设,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风貌、建筑形态的控制和引导,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三、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对城区内功能偏离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进行更新改造,使城市功能更加贴近人民生活需要,为市民创造舒适便利的环境。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功能,补齐社区卫生服务、养老托育、便民市场、快递服务等设施短板,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提高小区物业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建设现代社区。有序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
专栏6 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成武汉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推动第五期建设规划实施。积极推进襄阳、宜昌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600公里。
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工程: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9%以上。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工程: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地级市全部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以上。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新建城区基本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全覆盖,设区城市建成区4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重点改造小区水、电、气、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提升小区及周边公共卫生、养老、托育、停车场、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50公里以上,建成投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400公里以上。
第二节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理念,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切实提高城市风险防控能力,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决策、执行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城市治理效能考核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
二、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推广市场化、社会化市政服务模式,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积极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系统治理“城市病”。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武汉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
三、加强城市风险防控
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健全防灾减灾备灾基础设施,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提升各类设施平战转换能力。提升交通物流、市政能源、信息通信等生命线系统的稳定性,超前规划布局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系统,提高城市抵御冲击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对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理和系统治理。
第三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适应农村人口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近就业安家需求,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发展小城镇,推动县域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
一、全面提升县城功能
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县城品质提升行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救治和预防能力。根据县城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学校扩容增位,扩大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充护理型床位。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功能。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无害化资源化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新建改建迁建农贸市场,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加快布设智能快件箱,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发挥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引领作用,推进建设一批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
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加强与大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发展成为卫星城。推动经济基础较好的小城镇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推动具有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加强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建设一批资源加工、商贸物流特色产业名镇、旅游名镇和宜居新城。推动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增强服务“三农”功能,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基本权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新市民归属感。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不断放宽户籍准入限制,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户籍迁移手续,优化户籍业务政务平台线上办理,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扩大居住证涵盖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居住证和户籍制度并轨路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提高“人地钱”挂钩精准度。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推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公积金覆盖范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三、提升新市民归属感
提高城市包容度,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快速适应城市生产生活。适当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比例。鼓励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参加文化活动,增强主人翁意识,全面融入城市文明。